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专项工作,重点整顿规范港口码头服务、口岸检验和查验等工作领域,进一步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通知明确,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包括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行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重点治理相关收费行为,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或强制性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规范收费定价管理,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相关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定期监测分析和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进收费管理透明化、制度化、科学化。
针对港口码头服务,通知指出,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向外贸船舶、货物、运输车辆提供的经营性服务及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港口收费的规定,严禁违反国家规定标准和计费办法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严禁违规增设项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