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早”防范,实时跟踪辖区气象海况变化,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甚高频、以及窗口LED显示屏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在港船舶以及过往船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大风防抗工作。
二是“勤”检查,充分发挥电子巡查功能,认真排查辖区每一条船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同时通过陆巡和海巡相结合,兵分两路,加大对辖区锚泊和靠泊船舶的现场巡查,重点检查人员值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是“快”反应,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执法车辆、船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确保辖区海上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