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通过船舶签证提醒、分发宣传材料、电子大屏幕滚动显示等向到港船舶传达“冬防”安全信息,提高船员安全防范意识,共发放冬防安全宣传材料600余份。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短信平台、VHF等发布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气象信息,严把“船舶适航关、船员适任关、货物积载关、气象海况关”,给船舶发放《冬防告知信》200多份,对货物积载不当、超船舶抗风等级、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分超限坚决不予签证出港。
三是立足防范,措施得力。开展动态巡查,保持执法强度,及时制止和纠正无序抛锚、侵占航道锚泊、未按规定值守等各类海上违法行为,“冬防”期间,共依法查处并处罚违法违章14案30件,罚款15.38万元,船舶安检39艘次,滞留船舶3艘次。
四是应急值守,快速处置。强化24小时应急待命制度,及时跟踪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态势,确保快速、有效处置海上各类突发事件。
“冬防”期间,该处做到“居安思危、思而有备、有备无患”,辖区内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险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