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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三个月来反响良好
杭州海关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充分融入了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关于AEO制度的先进理念,对于强化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办法》出台三个月来,杭州关区政企反响强烈。

    一是地方政府高度评价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省内各地市商务局普遍表示要积极协助海关做好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培育好高信用企业,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湖州市副市长李建平认为《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新型管理理念,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积极信号,将对其他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目前,杭州关区共有高级认证企业(原AA类)152家,一般认证企业(原A类)7119家,认证企业数量全国第一。

    二是关区企业对《办法》实施表示欢迎。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新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支持企业发展的好政策,特别是对取消“评定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等规定表示欢迎,将更加有信心依靠诚信管理、合法经营充分享受快捷通关,进一步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办法》实施后,绍兴海关围绕信用管理制度设立了“企业管理咨询平台”微信公众号,推出后几天内就有300余家企业关注,并有多家企业通过微信平台咨询信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表达了对申请认证的迫切需求。杭州关区已接到数百家企业要求进行海关企业认证的申请。

    三是中介机构对参与企业认证表现出浓厚兴趣。《办法》中明确规定,“海关或者申请企业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认证;中介机构认证结果经海关认可的,可以作为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目前,已有多家中介机构提出申请,希望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认证工作,并一致认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是中介机构将涉及的新的重要领域,希望海关能加快推广企业认证引入中介制度。例如,湖州市某会计师事务所正专门委派8名员工参加高级信用管理师的资质考试,为对接参与海关企业认证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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