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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层级
海南海事局       
    全局合理界定了局机关、分支局和基层海事处三个层级的海事管理机构权责边界,以2015年6月1日为调整时间节点,对涉及通航管理、船舶监督、船员管理和危管防污等4大类42项执法事权进行调整下放,合力打造规范统一、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便民利民的海事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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