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查办纪检监察案件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相互监督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以及联席会议制度。
此次签署《办法》是关检双方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务实之举,是关检双方多年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提升口岸形象、助力法治海南建设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