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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推出汇总征税新模式
湖南省口岸办       
    7月27日起,海关在全国各通关口岸全面推行汇总征税新模式,即海关将税收征管后移,不按每单征税,确定时间集中征税。

    该模式下,信誉良好的进出口企业凭借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或提交保证金向注册地海关办理汇总征税备案。企业在全国各地进口口岸办理货物通关时,海关暂不打印税单征税,在扣除与应缴税款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后,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有税款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集中缴税即可。企业不需逐票缴税后再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一份总担保就能在全国通用,大大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减轻进出口企业资金压力。

    湖南的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和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从去年11月开始参加了试点。今年1―5月,2家试点企业通过集中汇总征税缴纳的税单6095票,税款金额2.34亿元。其中,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今年1―6月,使用集中汇总征税1.52亿元,涉及税单5000余票,节省利息费用5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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