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动态监管网格化实施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蕲春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于启动了辖区通航水域分级评定工作。
通航水域风险等级原则上按季度进行评定,结合风险等级和特征,制定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和管理要求,强化通航水域差异化管理。充分考虑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安全状况、应急资源等因素,综合评估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和特征。
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考虑要素主要包括:通航环境要素(航道通航条件、水文条件、气象条件、地灾水上水下设施等)、通航秩序要素(交通流量、流向、密度;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违法行为频度等)、安全状况要素、应急资源要素等情况。根据水域分级结果,优化调整安全监管力量及应急救助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根据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大小,从高到低依次将通航水域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水域系指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复杂,存在水上交通安全较高风险,极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需特别谨慎驾驶,安全监管力量及应急救助资源需加强配置,并需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的水域;二级水域系指通航环境、通航秩序较复杂,存在一般或较高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较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需谨慎驾驶,安全监管力量及应急救助资源需优化配置,并需实施严格管理措施的水域;三级水域系指上述水域之外的其他通航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