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决定是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对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了部分调整后出的。此次禁止商品目录还包括为种植、养殖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等不易监管的产品,部分废机电产品、废料、旧机电产品、仿真枪支等商品。
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涉及此次调整和更新目录商品如果已经通过商务部门审批并已在海关备案的,可以在1年的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到期后,产品不得出口或内销。
有关专家指出,商务部和有关部门禁止部分商品加工贸易主要是因为该类产品生产过剩,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并且海关对这些产品不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