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欧盟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曾作出裁决,认定《外销公司法》为美国出口企业每年减税40亿美元违反了世贸组织有关协议,构成非法出口补贴,并于去年5月授权欧盟对美国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从今年3月1日起,欧盟对价值40亿美元的美国进口产品征收5%的惩罚性关税,此税率每月提高1个百分点,直到2005年3月达到17%的上限为止。目前这一税率已达12%。
拉米对美国废除已实施20年的《外销公司法》表示欢迎。他说,欧盟迫使美国取消非法出口补贴的努力终于收到了效果。他建议欧盟从明年1月1日美国公司减税法正式生效的那天起,停止对美国的贸易制裁。
但是,欧盟对美国公司减税法的有关条款仍表示不满。首先,新法规定《外销公司法》所给予美国出口企业的减税优惠将持续到2006年底。在2年过渡期内,美国出口企业将分别得到40亿和30亿美元的减税。其次,在2003年9月17日前签订长期交货合同的出口企业还能在2006年底后继续无限期享受减税优惠。
拉米说,上述条款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欧盟将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