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实施,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有关要求,9月11日,由中国海事局局长陈爱平带队的调研组一行来到上海,针对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的设立开展调研。经过上海海事局协调组织,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环保局、浙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浙江省环保厅、上港集团、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了调研座谈会。
陈爱平首先对参加座谈会的各单位进行了感谢,并从国家和行业角度对排放控制区设立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要求在座代表对排放控制区的设立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会上,各家单位对我国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并就排放控制区设立的时间窗口、污染物控制范围、控制区域、控制要求、相关政策补贴、岸电和清洁能源等替代措施进行了热烈讨论,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基于我国现实国情,稳步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域的建立,为国家空气环境保护做出贡献。调研组对参与座谈单位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记录和汇总,并回答了参与座谈单位关心的问题,同时表示将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加快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