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从扩大跨境运输和实现口岸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造、交通合作、农业领域合作、矿业和制造业合作、能源合作、新兴产业合作、经济贸易与投资合作、旅游领域合作、科学与教育领域合作、文化交流、金融合作等11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合作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促进两国毗邻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的各方面务实合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吉方有关地方政府共同推动落实《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