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泸州港立即通报事故情况,在危品箱区召开现场会,要求生产作业部整改危品箱吊装、储存作业隐患,做好停止危品箱吊装、储存作业准备。8月16日下午,市长刘强率市安监、交通、海事及市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港进行现场检查,对危品箱吊装、储存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整改要求,8月17日,泸州港向各货代、货运及船公司函告从即日起暂停危险箱吊装、储运作业;堆存的七个对硝基甲苯(上水箱)全部转运出港;十个三氯乙烯(下水箱)全部装上长航集团0322号船;十三个乙二醇箱(非危品)已全部转出该堆场。
泸州港将认真吸取“8.12”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