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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实施台州辖区首例沿海航行船舶强制扣押
台州玉环海事处       
    为有效打击辖区非法采运砂石行为,维护辖区航运市场稳定和安全,台州海事局联合玉环县边防大队将一艘名为“惠实58”平板驳在连屿海诚船厂强制上排扣押,成为台州辖区内对沿海航行船舶实施的首例强制扣押,同时“惠实58”也成为了自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浙江辖区内扣押的最大吨位船舶。

    10月15日一早,在台州海事局叶兴良政委的带队下,玉环海事处、温岭海事处联合玉环县边防大队分两组对“惠实58”轮实施强制扣押。一组人员由水路出发,出动“海巡07558”、“海巡07550”艇于0840时从海事码头出发,在“惠实58”前往海诚船厂的过程中,在其两侧全程监护,实行全面警戒,有效维护海上秩序,确保移泊安全、有序;一组人员奔赴海诚船厂,根据潮汐情况周密部署上排计划,合力维持现场秩序,有效疏导船东情绪,避免发生群体事件。1030时,“惠实58”轮船体被整体拖至船台,并落实相应安保措施。

   “惠实58”轮系安庆籍砂石运输船舶,总吨664,参考载重吨1900吨。该轮因未持有有效地船舶检验证书及船员无证驾驶在玉环水域航行作业,于10月13日的“猎狐四号”夜查行动中被海事执法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海事部门对该船依法实施强制扣押,并督促船厂落实整改。此次强制扣押有效打击了海上非法运输船舶的嚣张气焰,凸显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威慑力。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区域和部门联动,对吸运卸一体船运砂船、内河船、三无船等水上交通运输的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无证驾驶及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边防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乐清湾水域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郑剑 盛超 叶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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