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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港大队积极开展通航水域分级监管安全宣传
马鞍山海事处 孙晓晴       

    《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通航水域分级监管的通告》将于2015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通告》精神要求,马鞍山港执法大队积极开展“通航水域分级监管”的事前宣传工作,14日上午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到港船舶进行通告宣贯。

    为了让辖区船舶尽快熟悉了解通航水域分级监管的工作要求,马鞍山港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小黄洲锚地、海轮临时停泊区锚泊船进行登轮宣传。在小黄洲锚地,执法人员结合安全检查向船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发放宣传单,从“水域分级监管”的定义、通航水域分级标准、区域航行规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帮助船员尽快熟悉分级水域的分布情况和航行要求。特别注意航经黄洲新滩警戒区一级水域时各项注意事项,告知船员待通告实施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通过现场宣贯,船员对分级管理有了一定的理解,马鞍山港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通告宣传力度,维护好大队辖区一类监管水域的航行秩序,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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