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按照《泉州海事局关于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新增涉外作业点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好渔港口岸开放相关准备工作,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积极提供海事咨询服务,避免多头衔接,提前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现场指导,按照口岸开放相关规定从通航环境、安全防污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申请扩大开放的码头符合口岸开放要求,以优质服务加快开放进程。
二是加强沟通,认真做好内外上下协调跟踪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加强与上级海事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主动提供服务,在渔港码头对外开放过渡期内,提升服务质量、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积极开展渔港对外开放调研工作,对远洋渔业深沪作业区现状和口岸开放条件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口岸开放数据库并组织海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跟踪口岸开放动态,更好地服务地方港口经济发展。
四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及涉企收费事项和《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等要求,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优化内部审批程序,明确审查标准,承诺办理时限,高效便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深化渔港口岸开放执法协作。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优化通关环境,推进港口配套服务业发展,促进口岸资源配置完善,有效推进港口建设和口岸开放配套协同,推动与其他口岸单位、涉海部门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机制,提高海事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