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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入选甩挂运输第4批试点项目
连云港口岸协会       

    10月16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了确定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的通知,确定包括江苏省连云港集装箱多式联运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在内的30个主题性项目为第四批试点项目。

    连云港集装箱多式联运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作为江苏省入选的两个项目之一,共包含连云港港内集装箱甩挂运输试点项目、中韩-中哈-苏北集装箱跨境甩挂运输试点项目两个子项目。其中港内集装箱项目实施单位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项目的实施单位为连云港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海通金陵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吉安物流有限公司。

    自2010年11月第1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国公路甩挂运输推广工作已近五年,通过前三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公路甩挂运输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甩挂运输已经从单一企业和单一线路的简单运作,逐步创新扩展到企业之间的互甩互挂、跨区域干线间的网络甩挂、干支线之间衔接甩挂、多种运输方式联运甩挂等多种模式。在这种背景下,第四批甩挂运输试点主要以省为单位,集中区域内的优势资源,围绕某一特定主题,引导企业开展合作与创新,以进一步扩大甩挂运输的示范效应,引导货运物流业高效绿色发展。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时间为今年9月至2017年9月,以符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主题性试点项目为重点,围绕企业间联盟合作甩挂运输、跨区域网络型甩挂运输、干线与支线衔接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主题开展。相比于今年7月结束的第三批试点,第四批项目从41个减少到30个,其中,国际运输有4项,涉及到东盟、丝绸之路、中韩-中哈-苏北等定向的跨境运输。

    所谓“甩挂”,就是当配送车将满载的集装箱送到目的地时,车头与集装箱分离,车头再将满载的另一个集装箱运走,从而减少配送车返程的空载率,节约等候装卸的时间。甩挂运输是提高货运效率的重要手段,早已成为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主流运输方式。(马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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