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自贸区建设要求,对接福建省政府《关于支持海事工作促进港航经济发展六条措施》,2015年12月3日,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与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在泉州市泉港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王鹤荀主任和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李擎局长作为双方的签约代表,共同出席了本次现场签字仪式。
湄洲湾是福建省航运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在湄洲湾开发建设过程中,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厦门航标处和福州航标处主动对接,积极合作,全过程参与了湄洲湾的港口建设和助航服务。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促使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和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以推进湄洲湾港口建设发展为目标,按照“服务航运、真诚合作、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联系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的建立,开展航海保障建设发展合作,紧密结合湄洲湾港口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发挥双方在航运建设管理方面的综合优势和航海保障领域的技术及管理优势,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双边合作,共同推动湄洲湾港口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