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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海事处坚持“四到位”做好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晋江海事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晋江海事处多举措做好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一是要求到位,迅速部署落实。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相关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和作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督促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

  二是规范到位,梳理检查内容。针对辖区实际情况,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制定梳理监管要求和监管规范,明确《船载危货作业船岸监管主要内容》和《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开箱检查主要内容》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监管到位,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要求,明确监管指标,对危险货物船岸作业检查,在继续严格强化首抵船、必检船检查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其他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督检查率,危险货物集装箱现场检查率要求翻一番,严厉打击谎报、瞒报违法行为。

    四是督查到位,强化工作落实。处领导带队,深入辖区船载危险货物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船载危货相关作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合力保障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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