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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力促2015年宁波市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突破80亿元
宁波海关       
    2015年,宁波海关不断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措施,拓展电商线上店铺与各平台的对接,积极助力线下O2O体验店业务开展,不断完善跨境电商业务监管平台,推出“优先查验”、“全流程在线作业”、“清单申报、汇总放行”等一系列支持措施,给予试点企业最大限度便利,推动宁波跨境进出口业务的快速发展。2015年,宁波市跨境电商进出口总货值80.3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进口1397万票,货值29.3亿元,同比(下同)分别增长8.7倍和6.9倍,出口1.1万票,货值51亿元,去年同期为零。进口业务3种模式中,备货模式1368.5万票,货值28.85亿元,分别增长8.5倍和6.8倍;集货模式0.86万票,货值223.8万元,上年同期为零;一般进口模式28.5万票,货值4807.9万元,上年同期为零。试点企业方面,进口业务共签约电商企业300多家,出口跨境电商试点参与企业40余家。消费者方面,全年新增消费者607.5万名,增长5.8倍。主要措施:

    一、优化创新监管流程。全程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监管,通过电子订单、电子支付单、电子运单、电子税单等方式实现全程无纸化操作。引进风险管理理念,设置风险参数,对低风险的申报单实现计算机自动审核,目前计算机审核比例达到97%,有效提高通关效率。

    二、搭建便捷的信息化平台。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牵头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通关作业系统,新增电商企业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只需与海关通关作业系统进行一次对接,即可开展业务,大大提高系统运行效能。

    三、实施“全年无休日、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措施。为加快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放行速度,适应电商企业全天候作业的发展需求,宁波海关克服人员紧张的困难,自2015年5月15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无休日、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制度。据统计,每周需加班14人次,累计112小时。

    四、完善海关监管制度。修订《宁波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境商品监管办法》,探索企业分类管理模式,在申报单自动审核、包裹查验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同时,明确试点企业权利和义务,规范业务运行,营造“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良好氛围。

    五、扩大试点范围。加强政策制度创新,积极先行先试,2015年在栎社保税物流中心、梅山保税港区、慈溪出口加工区陆续试点开展保税备货业务,宁波栎社机场“一般进口”业务也于2015年8月18日试点运行;同时,从2015年5月27日和 7月16日起,先后推出了出口B2B、B2C模式试点。

    六、加快推进国际邮包业务开展。在宁波市政府和宁波海关的共同努力下,海关总署于2015年12月1日批复同意设立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下一步,宁波海关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邮政企业在机构申请、监管场所设立、通关系统开发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展国际邮件通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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