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载运危险品集装箱船舶监管。从船舶适装、货物适运、码头适靠等方面严把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许可关;同时加大船舶现场检查力度,提醒船员熟练掌握危险品集装箱应急防范措施,严厉查处危险货物集装箱漏报、积载隔离不当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开箱检查力度。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过程中,加强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张贴、箱内隔离、隔热、固定等情况的检查,确保集装箱危险货物符合海上运输的要求;积极利用举报奖励政策、口岸单位合作等各种有效措施打击危险货物瞒谎报行为。
三是针对性开展危险品集装箱码头、堆场和装箱单位走访。提醒相关码头、堆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火灾、爆炸和泄漏应急防范措施。督促各装箱单位严格执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确保装箱(充罐)质量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