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满洲里海关副关长王蔚冰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满洲里海关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系列措施:面对近两年复杂的经济形势,满洲里海关树立大局意识,以服务带动发展、以改革促进发展,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开放战略,全力对接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助力“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与各盟市商务、外经贸等单位加强合作,加大对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研究、建议和指导力度,以稳步推进关区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规划建设为抓手,以跟进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减负增效为目标,全力支持进出口企业发展,在推动辖区各地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支持呼伦贝尔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26条措施》和《支持内蒙古东部四盟市的27项具体措施》先后出台并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大客户”企业服务机制,量体裁衣扶持企业持续发展;对外开放平台不断取得突破。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多式联运监管中心顺利获批;互贸区功能进一步拓展;“两仓”数量大幅增加。同时大力争取地方对海关事业发展的支持,实现关地共赢,推动共同发展。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14+1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要求,满洲里海关在认真研究上海自贸区14项监管创新制度基础上,加快海关各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的落实。此次政策宣讲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关地、关企沟通交流,做好海关政策解读,解答企业较为关注的实际问题,更好地推动14+1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满洲里地区落地实施。
对外贸易水平是一个城市经济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志,而各项服务举措又直接影响着对外贸易的便捷度。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转后,总结了“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集中汇总纳税、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等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措施。14项制度试在上海、意在全国。为积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14年,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分类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2015年,海关总署在评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经验基础上,又陆续推出“原产地管理改革、海关商品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1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复制推广海关14+11项监管创新制度,主要意义在于将有效海关监管、企业降低成本、便捷通关、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以及守住执法管理、廉政风险底线等有机统一,实现高质量的管住、高效率的管好。
每一项监管制度具体到某一个城市,不一定适合“全盘照搬”,满洲里海关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监管制度时注重接地气,让落地的创新监管制度更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具有满洲里关区特色。目前,满洲里海关已成功复制推广“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和“集中汇总征税制度”。以“集中汇总征税”为例,一方面可提高通关的物流效率,不需要等待海关完成纸面报关单证的审核即可提取货物,缓解逐票征管的通关瓶颈;另一方面,还可提高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将现有先缴税再提货模式改变为先提物后缴税模式,极大减少的资金占用量。从而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下一步,满洲里海关将结合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进出口企业情况,认真落实消化好一系列政策性红利,按照“成熟一项,落地一项”的原则,满足条件的尽可能推动实施,突出质量和效益,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助推本地区外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张月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