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放宽进口中国棉毛规定
美国纺织协议执行委员会放弃对部分中国进口棉毛和人造纤维袜子的签证要求,但维持配额限制。委员会中国入世工作组协议有关法规规定,今年10月29日就332、432和632类别棉毛与人造纤维袜子进口要求与中国磋商。委员会主席11月1日公开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上述进口商品设置为12个月的进口限制,有效期从今年10月29日到2005年10月28日。委员会还规定上述商品进口美国时,需要持有“出口签证”和中国政府签发的“电子签证资讯系统”传输(ElectronicVisaInformationSystemTransmission).委员会表示,由于中方坚决反对,委员会从24日起取消“出口签证”要求,但对上述产品进口维持12个月的限制,即每年增长不得超过7%。此外,日前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受理了美国有关纺织行业组织以“市场扰乱威胁”为由对中国输美精梳棉纱产品提出的设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