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该清单的发布旨在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以及便于日常征管操作。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该清单的出台在跨境电商界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电商企业关心的重点产品都有了明确,例如生鲜、液态奶不在清单内,化妆品要求非首次进口,配方奶要按照食安法要求注册,而宠物食品在清单内等等,具体的清单产品解释还需等待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