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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取消对我受限袜类产品的许可证要求
      
  2004年10月29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棉袜(332)、部分化纤袜(632)和毛袜(432)实施数量限制,并要求中国对美出口的上述袜类产品自2004年11月28日起出具出口许可证并传输电子数据,否则不予清关。

  在中国政府的积极交涉下,CITA已于11月18日发布通知,宣布取消对于化纤袜和毛袜的出口许可证及电子数据要求。棉袜由于仍属二组组限产品,因此2004年12月31日前对美出口仍需出具许可证并传输电子数据;2005年1月1日起也不再需许可证和电子数据。

  美方对上述袜类产品的数量限制将于2005年10月28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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