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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组织开展中转集装箱货物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宣贯
上海口岸联合会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31号)要求,做好《通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的解答工作,6月8日上午,上海海事局组织上海港十二家主要内支线集装箱运输公司代表就港口建设费征收新政进行宣贯,进一步明确中转集装箱货物港口建设费征收要求,避免出现由于信息传递问题造成重复缴费的情况,同时就如何利用网上远程申报、网上电子支付等便利方式缴费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各单位在享受便利缴费的同时,切实做好按时、足额缴纳港口建设费的工作,配合海事部门将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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