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玉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巡查检查时发现张某某所有“无船名”船舶在分水山码头从事沙石运输,经查证为三无船舶后对其移送海诚船厂进行上排扣押;6月15日、16日,海事执法人员又相继在灵门和分水山水域连续查获两艘违章船舶“浙玉机810”轮(船长37.4米、船宽7.2米,总吨199)和 “浙玉机509”轮(船长32.7米、船宽7.2米,总吨97),因船舶均脱检3年以上(船舶相关检验均于2012年过期)将其扣押在灵门临时扣押点。
在这三十天的强制扣押时间内,海事人员对当事船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分析了当前严打的安全形势,同时也表明了海事人员对违章船舶一打到底的决心。三名船主在权衡利弊后,最终选择在扣押地对违章船舶进行自行拆解。
下一阶段,玉环海事部门将严格按照《浙江海事局行政强制扣押办案指南》的要求,跟踪落实行政强制中的每一环节,全力发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司法移送+促成拆解”执法模式的成效,拆掉了违章船舶嚣张气焰,打出了台州海事人的硬气,切实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