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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处加大洪水期铜陵小港限行监管力度
铜陵海事处 宋俊生       

    根据芜湖海事局《关于铜陵小港船舶限行的通告》要求,自2016年4月15日起,长度大于50米的船舶、船队禁止通过铜陵小港水域。自通告发布以来,铜陵处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做好宣传及现场监管工作,铜陵处各部门严格按要求认真落实铜陵小港限行宣传及洪水期监管工作。

    通告实施后,铜陵处黄兴圩、刘家渡、五松执法大队轮流分别在铜陵小港上下口开展夜间驻守,驻守时执法人员通过甚高频向过往船舶进行宣传严禁受限船舶通行。进入洪水期后,铜陵处加大现场监管力度,6月7日夜间,铜陵海事处处长亲自带队联合长航公安开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铜陵处横港、五松、黄兴圩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参加,此次主要检查铜陵小港夜间是否有受限船舶航行。执法人员先利用电子巡航系统和AIS系统查询铜陵小港航行船舶信息,将船长大于50米船舶进行截屏取证,随后乘坐海巡艇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船舶进行调查取证。

    自6月13日,铜陵处黄兴圩执法大队每天夜间现场驻守金牛渡河口,向过往船只宣传通告内容,并提醒过往船只谨慎驾驶、注意望,严格按照安徽定线制以及限行通告的规定航行,符合规定的船舶在横越进铜陵小港时要主动通报船舶动态,统一会让意图。

    铜陵处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宣传力度、现场驻守、增加巡航频次等措施确保铜陵小港船舶限行得到有效实施,保障汛期船舶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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