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现场核查,按照“四早四到位”的防台原则及“重点区域重点防范、重点时段重点防御、重点对象重点监控”的防范策略,检查人员第一时间多次开展巡航检查活动,对锚地长期停航船舶以及法院扣押船舶进行逐一排摸,提醒值班人员密切关注此次台风动态,全面核查实际在船人数和四机一炉(主机、辅机、锚机、舵机和锅炉)等设备,确保船舶关键设备能在台风来临前能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将检查中发现的“盛安达68”等船员配备不足的情况及时告知船舶代管公司和海事法院,多方协调督促其足额配备值班人员;及时联系乐清湾跨海大桥施工方,建议其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尽快落实动力船艇与无动力施工船舶一对一匹配要求,有效降低台风期间风险隐患。
三是落实应急保障,加强海事执法车辆和海巡艇的安全检查,开展海上消防和人员救生的多项应急演练,充分提高执法人员的应对能力,同时全面核查“浙玉电拖1”等应急救助拖轮分布情况,准确掌握辖区内救助力量数量和抗台抢险能力,确保发生事故险情时及时出动、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