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关总署获悉,《〈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日前正式签署,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第二批内地对原产于香港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现有生产产品)》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CEPA对香港经济的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据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CEPA货物贸易项下第二批降税产品清单包含713个。所包括商品有水产品、食物、化工品、纺织品、机电产品和杂项制品等,比第一批增多339个税号,增长了90%。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三个季度的实施,对于CEPA零关税货物的通关,内地与香港两地海关紧密合作,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通关作业模式,建立了一套快速核查机制,避免出现货物压港现象,确保CEPA零关税货物畅顺通关,为CEPA平稳有序的实施提供了保障。海关有信心贯彻落实好CEPA的各项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