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15年在其第94届会议上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安全公约》”)第VI/2条修正案(第MSC.380(94)号决议)。该修正案要求载货集装箱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应当对其重量进行验证,并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我国作为《安全公约》的缔约国,该修正案对我国具有强制约束力。会上,局危管防污处解读了《安全公约》第VI/2条修正案的主要修改内容,从载货集装箱托运人、船舶承运人及码头经营人的不同角度明确集装箱运输的监管要求,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