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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获交通运输部批复立项
浙江省口岸协会       
    根据《交通运输部支持系统“十三五”建设规划》,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6〕376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该项目选址于下大陈杨府咀,大陈客运码头西侧,项目采用高桩框架式结构,码头长150米,宽15米,通过大陈岛车客渡码头与与陆域相连。在码头北侧50米建190米斜坡式防波堤。后方陆域共建生立用房及配套设施共605平方。工程总投资1.2亿元,创下了整个海事系统码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第一。

    下一步,台州海事局将与椒江区政府和大陈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按批复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下阶段初步设计工作,落实国家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要求,争取2017年开工建设。

    大陈岛的发展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 5月底,《新闻联播》报道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台州椒江12名小学生回信,也让大陈艰苦创业、奋发图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垦荒精神传遍大江南北。台州市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陈开发领导小组,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必将助推大陈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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