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鄂尔多斯海关积极助推企业享受税收政策改革,让企业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和效益。2013年至今,鄂尔多斯海关共受理分期纳税报关单405票,企业实际已享受分期纳税税款金额9.45亿元,免征的缓税利息及滞纳金金额近2亿余元;受理汇总征税报关单61票,通过对200万元商业银行保函额度的循环使用,共有350余万元应纳税款在进口货物放行后的下一月予以缴纳,实现了“先使用,再缴税”的进口货物管理模式。两种税收优惠政策的迅速落地,让企业得以更为合理、高效、灵活地使用应纳税款资金,将更大的精力投入到生产链条的“供给侧改革”之中。
“分期纳税”、“汇总征税”是海关总署、财政部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显示面板项目企业和高资信企业推出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优惠政策,两种税收优惠政策都旨在通过分期缴纳、延缓缴纳税款的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国内外竞争力。
“为使海关总署税收政策改革充分落地,我关通过关企座谈、业务骨干集中攻坚、邀请业务专家远程指导等方式解决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充分释放海关优惠税收政策的红利,为企业高效服务,促进地方外贸经济发展。”鄂尔多斯海关关长苗春雨介绍到。(于一、段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