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夏季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夏季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长航芜湖公安分局水上消防支队和五个派出所结合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整治、长江干线危险品安全整治等专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努力排查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无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在7月份期间,局共出动警力199人次、车辆45台次、船艇45艘次;检查消防安全单(部)位58处(水上加油站20个次、危化码头13座),发现消防安全隐患3处(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2处,责令限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提出消防安全建议57条;其中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部)位49处,发现并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处;检查消防安全一般单(部)位9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2处(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处,责令限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检查各类船舶133艘(油船10艘、危化船22艘、渡船7艘、游船1艘),发现并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0处,提出消防安全建议52条;其中检查重点船舶40艘,发现并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6处;检查一般船舶93艘,发现并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4处。
办理消防行政案件4起;其中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2起,损坏消防器材1起,擅自拆除消防设施1起;罚款处罚4人,罚款金额800元。并组织民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31次、发放宣传品65份、受教育船员及单位员工共计239人;开展各类消防演练活动3次,参加人员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