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8月1日至9月10日,拟在杭州市内河水域航行、停泊的所有船舶应申请专项安检。本次安检申请船舶为“皖铜陵货XXX”,计划驶往杭州港,该船为铜陵海事处首例入浙船舶专项安检。1400时,铜陵处监管科派员到横港执法大队会同长航公安铜陵派出所警员,对在船人员进行信息核查,随后,海事执法人员根据《入浙船舶专项安全检查项目表》对船名牌、船名灯箱、AIS设备、船舶通信、动力设备、操舵设备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相关缺陷通报给船方,要求船方按规定整改缺陷,待复查合格后方可航行。
本次“入浙专项安检”,铜陵处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力做好船舶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