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关于印发《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协同规定》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工作,2016年8月17日上午,蕲春海事处熊胜刚处长带领海事工作人员走访了蕲州航道处,航道处程亚林处长率梅向阳主管热情地接待了熊处长一行。
熊胜刚处长开宗明义,此行旨在落实共同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协同规定》。对此,程亚林处长表示要坚决执行,并且积极支持和配合。
会谈的前提是互通有无。首先熊处长向蕲州航道处通报了蕲春海事处辖区内职务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继而,熊处长认真听取了程处长关于航道工作情况的通报。带着疑问,熊处长询问并且听取了梅向阳主管关于辖区航道水文地貌情况、设标依据和船舶遵守航行规则等有关情况的介绍。
会谈的实质是落实《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协同规定》,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衔接和管理举措。为此,双方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交流和意见互换。明确确认了组织机构原则、情况通报议程时限、工作协同联动日程、综合执法措施等具体实施办法。
鉴于辖区航段横驰区水域、搁排矶北岸水域枯水期船舶险情事故频发的历史事实,如何有效通过航道整治或者助航标志设置的改进,能够有效遏制船舶事故险情的发生,双方进行了职权内、外的深入研究、分析和探讨,以寻求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加以优化和解决,共同维护航道安全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长江经济带服好务,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