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查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居民杨某于2016年6月份,通过网络从qq群主“肥皂”手中购买8.0毫米口径气枪组件1套、消音器1支、红外线仪1支、瞄准镜1支、钢珠弹700发,并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的方式给“肥皂”付款4000元左右人民币。卖家“肥皂”通过中通、申通、圆通、顺丰等不同的快递公司,从义乌、广西、河南等地将上述枪弹邮寄到杨某指定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某婚庆店,杨某本人签收。杨某收到快递后,自行组装枪支并到附近的山林中使用,其购买的子弹除查扣的97发,其余全被使用消耗。目前该案已移交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追查。
近期,满洲里海关缉私局认真落实公安部打击网络贩枪犯罪专案行动部署要求和海关总署开展打击武器弹药走私“国门勇士”行动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武器弹药查缉,维护边境平安稳定。下一步,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将进一步密切同地方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广泛扩展情报来源,强化监管巡查,严厉打击武器弹药走私及贩枪犯罪活动。(刘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