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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释放 “放管服”红利 取消进出口食品包装事前监管
宁波市口岸协会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6]135号),这意味着检验检疫部门即日起不再对进出口食品包装进行检验、备案等事前监管,出口食品报检不再需要提供、核销“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结果单”,而改为风险监测等方式的事后监管。该项措施也是检验检疫部门做好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又一强力举措。

    据了解,目前,宁波辖区有出口食品包装企业90余家,出口食品包装年报检批次约1000批、180000万件。此项措施的实施简化了报检流程,降低了通关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将惠及宁波140余家出口食品企业。

    但从质量监管角度来看,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温馨提醒:取消出口食品包装事前监管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加强食品包装的安全把关,保障出口食品安全。(刘东红 吴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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