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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复制推广11项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呼和浩特海关       
    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为深化通关监管改革,呼和浩特海关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鄂尔多斯源盛光电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关区首家享受汇总征税政策的企业,该公司自2016年获准享受汇总征税政策后切实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好处。

   “汇总征税模式给我们企业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以有限的资金循环使用为应缴税款进行担保,我们当月产生的税款延缓至下个月缴纳,既提高了通关速度又极大地盘活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负责人苏顺康说。

    据初步统计,该企业使用200万元税款保函,累计担保了518万元的应缴税款,税款缴纳时间平均推迟15天,由此免于产生的税款滞纳金高达39万元。切身体会到海关通关改革带来的红利的企业于今年9月份再次追加税款保函400万元,以期更加充分地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释放更多资金用于生产之中。

    作为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汇总征税改革是在税收资信评估和税款总担保的基础上,允许企业在规定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这种“汇总缴税、先放后税”的改革,改变了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

    为全力推进这一改革的落地,使自治区进出口企业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捷,呼和浩特海关加大了汇总征税改革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实施配套的改革举措,于9月1日起启动汇总征税核批无纸化改革,实现了企业网上报审、海关网上审批。截止8月底,呼和浩特关区申请开通汇总征税业务的区内外企业共有11家,接受申报汇总征税模式报关单84票,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缴纳税款518万元人民币。

    此外,呼和浩特海关还加大了其他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自治区的复制推广力度,目前已复制推广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集中汇总纳税”4项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措施以及原产地管理改革、委内加工、出境加工、海关商品归类行政裁定全国试用、引入中介机构辅助开展保税核查、保税核销和企业稽查工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协调员制度以及国际海关AEO互认合作制度等7项其他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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