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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泉州海事局成功调解一起海上民事纠纷
晋江海事处       
    泉州海事局本着便民为民的原则,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10月20日,成功调解了一起索赔金额达1450万元的海上民事纠纷案件,受到当事双方的一致好评。

    2016年9月15日,第14号台风“莫兰蒂”登陆闽南地区,在泉州围头湾水域避台的成品油船“恒宇9”轮由于风大走锚,主机失控进入围头湾海蛎养殖区,造成海蛎养殖大面积的损失。泉州海事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事发水域展开救援和事故调查,确认事故性质及原因。进入民事赔偿程序时,渔民提出“恒宇9”轮须赔偿海蛎养殖损失人民币1450万元,而船东保险公司律师认为船东最高赔偿责任限额包括货损只有380万元,双方商谈赔偿金额差距悬殊,纠纷迟迟不能解决。养殖户担心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派人上“恒宇9”轮驻船,阻扰该轮抢险和卸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泉州海事局工作人员通过海洋渔业部门了解现场损失的实际情况,通过走访和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达十几次的沟通交流,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双方责任,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在泉州海事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民事损失赔偿协议,“恒宇9”轮赔偿渔民渔业养殖损失人民币280万元整,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董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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