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早,长江黄石段江面突发大雾,黄石港区海事处严格落实渡船禁航制度,执法人员前往辖区渡口实施现场驻守,严防渡船在禁航期间冒险航行。
0545时,海事执法人员在收到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后,观测核实发现江面浓雾弥漫,难以看清江北白浮。随即,电话通知黄石轮渡公司对“鄂黄石轮渡16号”和“鄂黄石轮渡18号”客渡船实施禁航。0830时,江面浓雾持续不散,执法人员来到上窑轮渡码头开展现场驻守。同时,海事执法人员利用电子巡航系统对江北停泊船“鄂黄石轮渡16号”盯屏监控,防止船员冒雾违章航行。
在上窑渡口,海事执法人员提醒黄石轮渡公司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当前昼夜温差大,大雾天气时有发生,要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水位公报和安全预警信息,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下的禁航制度,不冒险航行,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0930时,江面雾散能见度恢复正常,渡船解除禁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