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出口退税是世界各国为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自1985年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退税对增强中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体制改革和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指出,然而,近年来随着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出口退税规模在逐年增加。到2003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欠企业退税达到2000多亿元。欠退税规模的扩大,不仅给外贸出口的发展带来影响,中央财政的负担越来越重,也加大了税务部门的管理难度。
文章提到,为及时还清“老账”,各级国税机关加班加点审核办理退税,仅用了今年头3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还“老账”任务的95%以上。目前,“老账”已全部还清。截至今年11月20日,各地国税机关合计办理历年欠税2001亿元。
文章指出,对于今年出口货物新发生的退税,各级国税机关变“坐等退税”为“主动上门办理退税”,尽可能将企业新发生的退税及时退付到企业账户。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免)税1669亿元。出口企业今年出口货物新发生的退税,只要企业及时申报,即可及时得到退税。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分析,按目前办理退税的进度,到年底时基本可以实现“新账不欠”的目标。
文章还提到,为配合出口退税新机制的运行,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管理制度也进行了相应改革。在依托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成果,将征税信息、出口退税信息比对,严防骗取出口退税的前提下,退税申报单证和申报、审核程序都适当简化: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一般纳税人取消了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制度;自6月1日起取消了一般纳税人纸质专用税票审核制度;一般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须在90日内凭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如出口货物尚未到期结汇,可先办理退税,外汇核销单事后进行审核。企业办理退税因此更加便利。
文章指出,从新机制运行的情况看,虽然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所下调,产品出口成本相应增加,但由于出口企业累计欠退税的全部还清和今年新发生退税的及时退付,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扩大出口的信心,外贸出口出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好形势。
文章提到,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司长马林分析说,今年外贸出口表现出的一些特点,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密切相关。一是外贸出口总体上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二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逐渐加大;三是资源性的商品由于取消了退税,发生了与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一致的变化,有的产品出口增幅趋缓,有的出口下降。
文章最后指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形成骗取出口退税的诱因并没有完全消除。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密切关注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借改革之机进行骗税活动。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筑牢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防线;另一方面对于已发现的涉嫌骗税案件,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