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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极推进无车承运物流试点
上海口岸联合会       
    为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上海市交通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各区运输管理部门召开推进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动员布置会,启动本市无车承运人试点。

    无车承运人是指企业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责任和义务,通过组织、整合并委托社会上其他承运人及运输工具资源完成运输任务来履行运输合同的经营者。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与物流行业的深度融合,涌现出分别从物流链不同环节和角度切入无车承运业务模式的企业。本市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健全无车承运模式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无车承运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引导货运物流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

    根据安排,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一是宣传启动。广泛宣传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企业申报工作。二是评审上报。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申报企业的评审,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和企业实施方案。三是跟踪实施。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试点企业按照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市运输管理部门加强跟踪督导。四是总结评估。2017年12月15日前管理部门、试点企业要分别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上海市交通委将坚持“模式多样、标准严格、全程跟踪”原则,严格筛选试点企业,科学论证并审核企业试点方案,在货源组织、车辆资源整合、仓储物流资源整合、交易信息整合、中小货运企业服务平台等各种不同模式特点的企业中择优选择若干参加试点,同时注重试点过程中的跟踪评估,并依法加强对试点企业运行监管和诚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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