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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局首次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海事劳工公约PSC检查
浙江省口岸协会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已于2016年11月1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为全面履行公约赋予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权力和义务,保护海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要求,舟山海事局自11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PSC集中检查。 11月14日上午,该局两名港口国监督检查人员前往定海老塘山五期码头,对中国香港籍散货船“YANGRZE XING ZHONG”轮实施PSC检查,这是该局首次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海事劳工公约PSC检查。

    当天上午,检查人员登轮检查期间,首先向船方宣贯了我国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相关情况,介绍了本次集中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检查要点。随后,检查人员根据公约要求,着重对该轮船员健康证书持证、个人安全培训、船员就业招募、船上医疗配备等情况开展检查,在确认劳工证书齐备、船员健康状况良好且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后,正式签发该局首份包含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内容检查的港口国监督(PSC)报告。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辖区特点,严格细化各项检查流程和措施,组织安检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集中检查的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公约条款和检查指南的要求,全力确保集中检查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浙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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