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多方面试点及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自9月19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入境船舶检疫方式判定规则中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对入境船舶的关键风险因子进行重点把控,将上一港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需排放压舱水、停靠船厂修船、卫控证书更新等事项列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船舶过往的检疫监督记录建立《上海口岸重点检疫监管船舶名录》,原则上对不在负面清单及目录内的船舶一律实施电讯检疫,并以1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截至10月31日,共受理入境货轮申报1302艘次,其中电讯检疫827艘次,上海港货轮电讯检疫比例达63.5%。新制度的实施优化了检疫资源配置,在保障海港口岸检疫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了码头运行效率,以停靠散杂货船舶为主的吴淞口岸为例,其船舶电讯检疫比例由之前的3%提升至55%,日均节省1.3小时,有力服务了口岸航运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