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将在宁波全市海运口岸,对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进出口集装箱(重箱)货物和箱式货柜车运输货物,免除外贸企业在海关查验环节发生、与海关查验工作直接相关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即日起,提供海关查验服务的各经营服务单位采取先免收、再按照查验结果结算的方式操作,对查验没有问题货物的外贸企业予以免除吊装移位仓储三项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试点政策的执行时间为今年4月1日起,因此,对2016年4月1日至12月9日公告公布前,外贸企业已经支付的属于查验没有问题范围应予以免除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可凭经营服务单位开具的发票,向各经营服务单位申请退费。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确实是一大利好。”了解到这一政策以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浙江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地区负责人吴向军也对公司查验各项费用进行了统计梳理。“4月到10月间,从我们公司走货的1500余箱次是在免除费用范围的,初步估算我们的客户可以获得近百万元费用退还。”
“推行这一试点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 促进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既有利于减轻外贸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也有利于支持和鼓励外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宁波口岸服务环境。”宁波市口岸打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初步统计,这一试点政策将惠及17000余家外贸企业。参照试点政策,仅今年4月到10月,需退还企业的相关费用就达3000余万元。(宁波市口岸打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