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创新试点工作包括推进旅检通道前后台分离查验、强化珠澳口岸执法协作机制、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进查验环节的“大通关”、加强地方协调、统筹查验人员编制6个方面共20项任务全部完成,会议高度评价多项成果可向全国同类口岸复制,总体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和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一是上下联动,顶层设计与地方执行相结合实现新突破:各项试点任务目标明确,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遍性,体现了国务院的高瞻远瞩。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委对整个试点过程进行了全程指导,地方层面不折不扣全力贯彻执行。为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上下联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崇高的使命感,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团结协作。二是锐意改革,探索“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改革实现新突破:海关积极探索建立监管手续相互确认制度,对任一方已经实施查验并施加“绿色关锁”的货物直接放行;边检全面拓展了“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这是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中的最大亮点之一。检验检疫实施“出境监控、入境查验”和“中转乳制品联合监管”等检验检疫模式,成效显著。三是精诚合作,电子口岸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新突破:在国家部委和省口岸办的大力支持下,珠海市政府与驻珠查验单位精诚合作,在几乎空白的基础上,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珠海电子口岸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从职能调整到建成和正式上线运行的全过程,使货物通关申报受理时间缩短约20%-80%,录入效率提高约60%,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四是开拓进取,人员、物品查验信息化、车辆查验信息化、货物查验等高新科技手段不断得到应用,信息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密切配合,落实“三互”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各查验单位监管场地、设施设备、监管资源的共享共用,节省了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深化了查验部门的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六是落实措施,查验环节“大通关”迈上新台阶:海关、边检、国检、海事在申报、查验、放行等环节推出了创新举措,极大地促进了贸易便利化,改善了投资环境,既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又有利于珠海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七是加强统筹,地方协调机制迈上新台阶: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珠海市成立了全国首个口岸工作委员会(珠海市口岸工作委员会),由口岸委办公室统筹全局,强力推进试点工作,对加强地方协调,加强口岸综合管理,加强协调各口岸查验机构工作关系发挥了很好的统筹作用,为口岸查验机构执法、通关改革等创造了条件,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八是紧密对接,珠澳口岸合作迈上新台阶,地方层面与澳门的合作更加频繁,珠澳口岸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内澳口岸合作沟通更加顺畅。九是优化管理,人力资源使用迈上新台阶,各单位通过进一步梳理机构设置,细化职责,压缩机关人员编制,用一套机构监管多个口岸和通道等多种方式,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
国家口岸办副主任韩坚对创新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创新试点工作的初步完成是一个新的起点,要求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及驻口岸各查验单位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加强协调服务意识、发挥自主意识,总结推广创新试点工作经验,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改革成果,推动实现口岸管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的要求,开展的一项口岸领域重大改革项目,是中央深化改革推进通关便利化的具体举措,对于珠海市以及全国的口岸管理创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