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推进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工作和压缩通关时间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支持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确保“单一窗口”标准版上线工作顺利开展,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特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按照《四川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检办通〔2017〕70号)要求,四川局成立四川“单一窗口”检验检疫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业务规则组、技术保障组三个工作组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工作。各分支机构要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专人积极推进,确保完成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单一窗口标准版年底前完成口岸全覆盖、功能全覆盖、覆盖30%业务量”的“三覆盖”工作目标。
二、加快推广,鼓励企业使用“单一窗口”标准版
(一)扩大“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范围。做好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应用。成都高新综保区、双流综保区、成都航空口岸、成都铁路口岸、成都公路口岸、泸州水运口岸、宜宾水运口岸、绵阳铁路口岸等试点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逐步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全川其他口岸所在检验检疫机构要主动推广,鼓励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标准版实施一次申报,力争在年底达到“四川口岸全覆盖,申报量占报检业务总量30%”的工作目标。各分支机构于10月20日前上报新增试点企业名单,并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好企业宣传培训工作。
(二)支持试点企业用好标准版。对申报业务量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帮扶。各分支机构采取公布咨询电话、专人指导、全程解疑等方式,帮助企业用好“单一窗口”标准版,顺利开展业务申报工作。通过检验检疫主干系统设置优先规则,简化试点企业报检签证流程。企业可优先办理报检、查验和放行手续,进一步缩短企业通关时间,提升试点企业获得感。
三、促进信息共享,支持完善服务功能
(一) 加快推进检验检疫数据共享。协助地方政府积极争取总局支持,开放无纸化申报等“单一窗口”检验检疫数据通道。进一步优化四川检验检疫公共服务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增强“单一窗口”检验检疫数据共享共用实用性和时效性。推动完善“单一窗口”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促进“单一窗口”申报信息、物流监控信息、查验信息、放行信息、企业资信信息等全面共享。
(二) 完善“单一窗口”检验检疫服务功能。支持完善“单一窗口”标准版其他申报功能,配合开展原产地证书申领等新增业务功能试点。整合检验检疫无纸化申报功能,实现企业报检随附单证电子化。拓展检验检疫服务功能,支持口岸通检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配套功能建设和跨境电商配套功能建设。加大口岸合作机制构建,支持口岸政务服务、物流服务、数据服务及特色服务平台建设。
(三)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积极推进检验检疫无纸化移动查验系统建设,实现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探索口岸监管场所辅助管理系统等检验检疫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预约查验、电子放行等功能,不断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把关效率。
四、建立容错机制,营造宽松的试用环境
(一)建立试点企业容错机制。对试点企业因申报页面变化或系统问题造成的一般报检差错,要及时协助企业更改,并免于采集录入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因系统原因造成的多次申报差错,对企业不实施布控,确保试点企业信用等级不受申报系统转换影响。试点企业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关键申报数据的错报、漏报,未如实申报进出口商品真实情况,但随附单证完整、真实、有效,未造成疫病疫情后果的,经企业及时更改,免于处罚,为企业营造宽松的试用环境。
(二)完善纠错机制和运维机制。落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办法》要求,配合做好“单一窗口”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平台运行中的业务问题,做好问题处理与应急处置。建立申诉渠道,积极帮助解决系统转换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