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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海关荣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安徽省口岸办       
    近日,安徽省委下发《关于表彰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报》(皖〔2011〕230号),黄山海关荣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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