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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55年商务事业的光辉历程
      
  金秋十月,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55华诞。55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历经风雨,团结奋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商务战线55年奋斗的峥嵘岁月和光荣业绩,如同一幅逶迤而又气势磅礴、雄浑而又绚丽多彩的画卷,展现在共和国辉煌璀璨的历史进程中。

  55年来商务事业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55年商务事业的发展历史,是坚持毛泽东思想,国家掌握和行使对内对外贸易管理主权,彻底改变旧中国商品极度匮乏、市场极不发达状况的历史;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推进内外贸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历史;也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保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历史。

  1、曲折发展到快速成长的国内贸易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国内贸易工作,设立了贸易部,主要任务是控制全国市场和稳定物价。通过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国营商业管理体系,实行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调拨,国家控制了粮、棉、煤、布、油、盐等重要商品的供应。同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全国供销、消费、手工业合作事业。合作社商业遍布广大农村,成为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和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力量。1953年,国家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由此被打破,国营商店和合作社商业分别垄断了城乡市场。

  “大跃进”时期,在“左倾”错误思想干扰下,商业工作走了不少弯路:撤消了专业公司,下放管理权限,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变为分级管理、分工经营;改变了农村财贸管理体制,实行机构下放、计划统一、财政包干的办法,将农村基层商业的资金、商品、人事管理权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使供销社失去了基础和前沿阵地,经营管理混乱;全面实行了工业品统购包销,小商品都由商业部门包销;关闭了自由市场,由国营商业独家垄断流通渠道,大大抑制了流通市场的活力。为纠正错误、克服困难,60年代初期国家恢复了百货、纺织品等10家专业总公司和饮食、蔬菜、民族贸易等专业局,恢复了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开放了集市贸易,减少了农副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对部分消费品实行高价供应和议价供应的政策。这些措施对繁荣城乡市场,稳定物价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商业体制又恢复到了“大跃进”时期的做法,全国又变成单一经济成分和单一流通渠道。到1976年,市场上各类商品货源紧缺,买难卖难严重,商业流通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

  改革开放以后,国内贸易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国家调整和改革了商品购销体制,减少了统购、派购农副产品的品种,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逐步减少计划管理的商品,放开工业品价格;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鼓励扶持集体、个体多种所有制商业发展;改革日用工业品批发体制,在所有城市逐步建立日用工业品贸易中心,并放开批发价格;推进国营商业企业改革,先后试行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和"改、转、租、卖"等;恢复供销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扩大基层供销企业的自主权,推行经营责任制。从此,商业流通逐渐走出低谷。到1991年,计划管理的商品由1978年的274种减少到了13种。针对80年代后期发生的市场需求过旺、物价上涨过快、出现大规模抢购的情况,国家开展了治理整顿,缓解了市场供求矛盾,稳定了市场供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市场流通更加活跃,国内市场更加繁荣,商品极度短缺的“票证时代”成为了历史。

  党的十四大以后,国家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国内贸易和市场流通取得了新的发展。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全国性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逐步建立了辐射全国、交易集中、信息通畅、吞吐快速的现代化批发市场网络;组建了物资贸易中心、物资专业市场等交易场所,创办了一大批起点高、规模大、辐射面广、功能齐全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深化商业企业改革,大力发展股份制企业、个体商业、私营商业、外资零售企业等,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共同竞争的局面;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使零售企业朝着大型化、一体化、多样化、自动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流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迅速发展,市场进入新的繁荣时期。随着工农业生产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困扰我国多年的“短缺经济”悄然而逝。面对亚洲金融危机,为了缓解日益增大的市场供过于求的压力,国家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启动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升级。

  2、艰难成长到迅速崛起的对外贸易

  新中国的成立,摧毁了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没收了官僚资本,对外经济贸易的独立自主权回到了人民手中。从1950年起,国家先后成立、调整、改组了国营外贸公司,实行对外贸易专营。为了打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的敌视和封锁,我国通过政府间经济贸易协定,积极发展同苏联、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记账贸易;逐步开展同亚非民族独立国家的经贸往来,积极扩大对港澳出口及经港澳转口贸易;抓住1950年同瑞典、丹麦、瑞士、芬兰建立外交和贸易关系的机会,团结其他西方国家工商界及开明人士,以民促官,推动了同日本、西欧等西方国家的民间贸易和部分官方贸易。但总体上看,50年代与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苏联的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居主导地位。

  60年代初期,由于中苏关系破裂,我国与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急剧下降,新中国对外贸易遭受严重挫折。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市场开始转向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中日贸易由50年代的民间贸易转入60年代的友好贸易和备忘录贸易;1964年中法建交促进了中法贸易的增长,带动了与西欧贸易关系的发展。到1965年,与西方国家贸易额占全国外贸总额的比重上升到52.8%。“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使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再次遭遇重大曲折,自1967年起,对外贸易出现了连续3年的停滞和下降。70年代前期,联合国恢复了我国的合法席位,中美关系得到了改善,西方国家纷纷同我国建立外交关系或使外交关系升格,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明显改善,对外贸易额迅速增长。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对外贸易依然被看成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补充手段,局限于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并依然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由国营外贸公司集中统一经营,对外贸易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80年代,外贸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通过增设对外贸易口岸和下放外贸经营权,改变了高度集中的外贸经营管理体制;通过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和地区差别的外汇分成制度以及出口退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出口;通过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激发了外贸企业经营活力;通过运用价格、汇率、利率、退税、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改变了单一的计划管理体制。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活力显著增强,实现了外贸发展的第一次飞跃。到1989年,我国出口在世界的排名由1980年的第26位上升到了第14位。

  90年代,按照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原则,国家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有管理的单一浮动汇率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了外汇留成;取消了进出口指令性计划,对部分出口商品配额实行公开招标;逐步放开了外经贸经营权,推进外经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积极推动外经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行股份制试点;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运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国际通行手段支持外经贸发展;改革口岸体制,提高通关效率;加强外经贸中介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协调职能。这一时期,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先后提出了“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大经贸”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第二次飞跃,1990~1999年间出口年均增长14%,1999年出口在世界的排名跃升至第9位。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和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保持鼓励扩大出口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建立健全外贸促进体系,完善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大通关”等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降低关税总水平,大幅减少非关税措施,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2000~2003年对外贸易实现了年均23.9%的快速增长。2004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有望历史性地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

  3.摸索前进到颇具规模效益的引进外资

  改革开放前,我国引进外资基本上处于尝试阶段,主要来源是外国政府贷款。50年代,我国从苏联、东欧国家引进资金26亿美元,建成了156个重点基础项目;60年代,我国利用出口信贷和延期付款方式,从日、英、法、意、原联邦德国、瑞典等国引进了3亿多美元的成套设备;70年代,我国引进外资的规模有所扩大,先后贷款30亿美元和73亿美元引进大型设备。“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些利用外资项目被迫下马调整,利用外资的总体效益不高,引进的资金设备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改革开放以后,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开始起步。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此后,我国先后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吸收外资实行一些特殊政策,扩大地方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发挥了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截至1985年底,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商投资60多亿美元。外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和其他沿海省市。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外商投资设立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随后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并采取了相应鼓励措施,改善了投资环境,推动了吸收外资的发展。1986~1991年,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190亿美元,年均31亿美元,是前6年的3倍多。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也有较大改善,生产性项目及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增加。

  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明确了大胆利用外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吸收外资势头大大加快。1992年当年全国新批合同外资金额超过前13年的总和,1993年实际吸收外资比1992年增长1.5倍。此后,中央确定了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拓宽利用外资领域,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工业、农业和部分服务业,我国吸收外资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期。1997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利用外资工作会议,总结了20年来我国吸收外资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指导思想。此后,在继续保持吸收外资相当规模的同时,吸收外资工作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更加注重优化吸收外资的产业、地区结构,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做出了新的贡献。

  4.起步较晚到快速发展的“走出去”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主要是配合对外援助工作。改革开放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条件,但80年代初,对外投资规模很小,投资目的地局限于美、日、英、德和香港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投资领域主要为贸易、海运代理和餐饮等,投资主体基本上是国有外经贸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主体、业务规模和领域十分有限。

  80年代后半期,我国的对外投资规模有所扩大,领域延伸到工业、工程、渔业等方面,投资地域扩展到主要发达国家、南亚、中东和部分非洲国家,投资主体出现多元化,少数大型国有生产企业开始尝试境外投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纷纷在港澳及欧、美、日设立“窗口”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经营领域日益拓宽。90年代,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成倍增长,合作地域遍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合作领域涉及各个行业。

  1999年,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从我国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走出去”战略。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加快建立“走出去”战略的促进体系、保障体系、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境外投资办厂加工装配、境外资源开发、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等。努力推动各类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5.真诚合作到全面发展的对外援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把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作为履行国际主义义务的重要内容。20世纪50年代,尽管百业待兴,我国仍竭尽全力支援朝鲜和越南抗击外来侵略,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经济。1955年万隆会议召开后,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我国对外援助的范围逐步扩大到亚洲、非洲一些国家。1964年初,周恩来总理访问亚非十四国并主持制定中国援外八项原则,我国对外援助从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受援国从50年代的21个扩大到31个。1971年我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积极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对外援助的规模急剧扩大。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我国共向66个国家提供了援助,帮助其中38个国家建成880个成套项目,以贷款和赠送方式,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共建成各类建设项目945个。我国对外援助创立了国际经济关系中真诚合作的典范,赢得了受援国的广泛赞誉。我国援建的坦赞铁路被誉为“解放之路”、“南南合作之路”,至今仍在非洲乃至全世界产生着广泛影响。

  1979-1990年,在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对援外方式进行了探索性调整:通过统筹安排,扩大了援助面,使受援国由1978年底的66个增加到1990年的93个;将我国援助与联合国多边援助、受援国自筹部分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第三国援助等相结合,在投入较少援款的情况下推动互利经贸业务,促进援外与互利合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对不同项目采取技术合作、管理合作、代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经营等方式,改善和提高援助效果;对援外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援外项目实施由投资包干逐步试行承包责任制。

  90年代初,援外工作的重点是帮助受援国发展当地有需要又有资源的中小型项目,并与发展多双边互利合作的经贸关系相结合,促进受援国和我国经济共同发展;调整援外结构,援助成套项目占60%,重点建设生产性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大力推动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生产性援助项目;增加形式多样、灵活、及时的小额赠送;将部分援外资金与联合国发展机构的资金相结合,开展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

  1995年以来,我国对援外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一是积极推行优惠贷款,由我国政府向受援国提供具有援助性质的贷款,国家用援外经费贴息,以扩大对外援助的规模,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双方企业的投资合作。二是积极推动援外项目合资合作,以利于政府援外资金与企业资金相结合,扩大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巩固项目成果,提高援助效益。经过20多年的调整与改革,我国基本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内到国外,从政府到企业、中介组织的援外管理网络;完善了援外管理制度,如项目招投标制度、援外企业资格认证制度、援外企业总承包责任制等;培养了一支作风过硬的管理干部队伍和工程技术队伍。

  6.局部示范到全方位扩展的对外开放

  20世纪80年代,以兴办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地区为战略选择,我国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重大突破。1980年,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4年,开放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等14个沿海城市;1985年,又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51个市县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随后又扩展到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1988年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20世纪90年代,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1990年中央决定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1992年对外开放的地域又向纵深推进,相继开放了重庆、武汉、九江等6个沿江港口城市,以及满洲里等13个陆地边境城市和所有内地省会城市,并实施灵活的鼓励外商投资的区域经济政策。随后几年,又陆续开放了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内陆市县。至此,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促进了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世纪之交,以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2001年12月11日,经过长达15年艰难而曲折的历程,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从此,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有限范围、领域、地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的制度性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市场,转变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双向开放市场;由被动地接受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转变为主动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由只能依靠双边磋商机制协调经贸关系的开放,转变为可以多双边机制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的开放。这些变化,对我国的影响是全面的、深远的,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国民经济和商务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

  55年来商务发展的巨大成就

  55年来,我国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在曲折中发展,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1950-1978年这28年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7.6%。改革开放以来的25年间,年均增长9%左右。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842亿元,人均购买商品约3550元。如果未来20年继续保持8%左右的高增长,到2020年就可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市场。市场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消费的不断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吃、穿、住、行等各类消费日趋多样化、品牌化和个性化。城市消费已从千元级向万元级和十万元级商品迈进,农村消费也开始向千元级和万元级商品提升。住房、汽车、电子通讯、旅游和教育已成为人们消费的新热点。2003年,新增小轿车消费达100万辆左右,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消费国;新增电话用户达1.1亿户,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超过4亿户,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用户接近8000万人。

  短缺经济悄然而逝。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快速增长,曾经长期困扰我国的商品供应紧张现象彻底消失,市场供求关系实现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历史性转变,绝大部分商品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过去排队购买和凭票供应的现象已经一去不复返。据商务部对2004年上半年600种主要商品的市场分析表明,供过于求的商品占77%,供求平衡的商品占23%,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

  市场物价总体稳定。改革开放前,我国国内市场长期处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状态,打击投机和稳定物价的任务一直很繁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类商品大量上市,群众购买商品的紧张心理根本缓解,即使在2003年“非典”时期也没有造成“紧、涨、乱、抢”的局面。目前,除少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少数具有资源垄断性质的产品和部分公共服务价格仍由国家控制外,95%以上的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1997-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波动幅度一直在2%以内,物价运行如此平稳的局面是不多见的。

  (二)商品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和流通方式并存的格局

  商品流通的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0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商业企业183.8万家,网点1800万多个,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人。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87833个,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81017个,生产资料交易市场6711个。在消费品市场中,农副产品交易市场26291个,工业消费品交易市场9682个。2003年全国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有3265个,成交额高达2.2万亿元。

  新型流通业态迅速发展。在集贸市场、百货店、专业店等传统业态焕发新生机的同时,超级市场、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仓储式销售、无店铺销售等新的流通业态不断涌现,并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农村迅速扩展,由日用生活商品向汽车、医药、烟草、家居建材、加油站、农资等多领域渗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流通行业新的增长点。2003年,国内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880亿元,占GDP的6.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0.9%;电子商务网站3804个,产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4890亿元。

  一批流通企业集团初步形成。连锁经营、企业集团、综合商社等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商业企业的规模效益。2003年,全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有2.6万家,其中上市流通企业101家,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10余家。其中,实现连锁经营的1202家,共有连锁门店4.5万个,连锁企业销售额已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取得积极进展。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规范食品、药品等市场秩序,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整顿成品油、房地产、建材、汽车、通讯产品和服务等市场,坚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知识产权周”活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启动,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三)对外贸易实现了历史性飞跃,确立和巩固了贸易大国的地位

  进出口规模迅速扩大。200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8510亿美元,是1950年的750倍,年均增长13.3%。进出口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0.9%上升到2003年的5.6%。我国进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1年的第22位上升至2003年的第4位,其中,出口由第19位升至第4位,进口由第21位升至第3位。1950年,我国出口总额仅5亿多美元,而2003年出口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就有20家。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上纺织品、服装、鞋、钟表、自行车、玩具、缝纫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国;近年来,机电产品中的手机、彩电、DVD、录音机、电扇、电冰箱、摩托车、显示器、空调机、集装箱、磁头等出口也升至世界首位;2003年世界上平均每人购买中国生产的1双鞋、2米布、3件服装,每两人购买中国生产的1顶帽子、1块毛巾和1双袜子。(下转第三版)

  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80年代,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实现了从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50年的20%左右上升到1990年的74.4%。随着“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出口商品结构又实现了从粗加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向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为主的转变。自1995年起,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2003年,机电产品出口2275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85年的6.1%提高到5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103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近5年出口平均增幅超过40%。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也明显增加。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进口各类技术近6万项,合同总金额近2000亿美元。

  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实现多元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外经企业、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已从1978年的12家增加到2003年的11万家;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目前开业运行的有20多万家。2004年7月1日开始,进出口经营权放开,从审批制过渡到了登记制。除了一般贸易外,来图加工、来样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OEM合作以及边境贸易均有较快发展。加工贸易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已经超过50%。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商品进入跨国连锁经营网络,2003年,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欧尚四大跨国流通企业共采购我国商品约200亿美元。电子商务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国内超过40%的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一是促进了经济增长。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4.6%上升到2003年的31.1%,据测算,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约在15%-20%之间,拉动经济增长平均在1.5-2个百分点左右。二是增加了国家税收。2003年,进出口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3.6%,涉外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0.4%。三是扩大了社会就业。据测算,我国平均每1亿美元出口可创造1.5万个就业岗位,2003年出口4384亿美元,可解决6500万人的就业,其中加工贸易吸纳的劳动力在3500万人以上。四是增加了外汇储备。从1990年开始,我国扭转了进出口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的状况。2003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4033亿美元,居世界第2位,对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四)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

  吸收外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5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15亿美元。到2004年7月底,利用外资合同金额累计超过1万亿美元。我国吸收外资已连续11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外商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已从“八五”期间的192万美元,上升到“九五”时期的258万美元和“十五”前3年(2001~2003年)的264万美元。

  吸收外资结构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的重点,已从纺织、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尤其是近几年外商投资电子通讯业、汽车制造业和化学工业的项目大幅增长。2003年,以汽车制造为代表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个数增长51.1%,合同外资金额增长111.2%。我国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后,商业、外贸、电信、金融、保险等服务业也成为外商新一轮投资的热点。2003年,服务行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1万家,占同期全国新设立外资企业的1/4,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活跃,世界500强中已有400多家来华投资,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已超过60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已超过30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提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吸收外资速度明显加快。

  外商投资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7.2%,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5%。2003年底外商投资企业的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350万人,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口约10%;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额4268亿元,增长23%,是增长最快的税源之一;上缴税收占同期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为21%,税收增加额占同期全国税收增加额的23%。经济特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吸收外资取得巨大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大。2003年国家级开发区实际吸收外资103亿美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985亿元,税收收入757亿元,出口489亿美元,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外商投资对国内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我国家电产业开展合资、合作与引进消化先进技术,使彩电、洗衣机、电冰箱、DVD等已跃居世界生产大国行列;上汽与通用重组,一汽与丰田合资,东风与日产全面合作等,加快了我国汽车工业结构调整,大大提高了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商业零售领域通过引进跨国连锁集团,发展仓储式商场、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拉动了消费,扩大了出口,带动了国内流通领域的现代化,促进了我国商场设施、购物环境、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大幅提高。

  (五)实施“走出去”战略初见成效,推动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走出去”的规模逐步扩大。截至2003年底,我国在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累计达到332亿美元;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公司已逾1600家,累计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966亿美元;经批准的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近2000家,累计完成营业额271亿美元,累计派出劳务人员295万人次,年末在外人数超过52万。2002年,我国有43家企业进入世界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比1989年多40家;有9家企业进入全球国际设计企业200强,比1995年多7家。

  “走出去”的领域不断拓宽。已由初期简单从事进出口贸易、航运和餐饮等少数领域,逐步拓展到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农业合作和研究开发等众多领域。我国已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油气、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合作开发项目200多个。通过对非洲、中亚、东南亚等地的投资开发,我国初步建立了稳定的石油资源基地。我国在境外承包的工程,已涉及交通、建筑、电力、石化、冶金、煤炭、通讯、航天、地质勘探、航道疏浚、油气管道、港口设施等各个行业;派出的劳务人员,从最初的普工、技工、农民发展到医生、护士、工程师、会计师、律师、教师、空乘人员、海员等专业人员,以及工程设计、咨询、监理、飞机维修、企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等高科技与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

  “走出去”的层次不断提升。对外投资已由早期的建点开办“窗口”,发展到投资办厂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跨国购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创办境外工业园区、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战略合作关系等多种形式;对外工程承包的经营方式,从初期的土建分包逐步向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交钥匙工程、BOT等方式发展;“走出去”的主体,从初期的国有外经贸专业公司和工贸公司,转变为现在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优秀的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

  (六)对外援助实现新的发展,成为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

  对外援助的形式和内涵不断丰富。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向147个国家提供了援助,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加了100多个;帮助受援国建成各类项目1953个,其中成套项目1740个,优惠贷款项目116个,援外合资合作项目97个;向110多个国家无偿提供了大量的物资援助,派出大批医疗队和工程技术人员,并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了7300名管理和技术人才;免除非洲31个国家以及亚洲、加勒比、南太地区10个国家的债务共181笔。

  对外援助有力地促进了受援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我援建的大批公共设施和民用设施项目,改善了当地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教育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我援建的大批工农业生产性项目,增加了受援国政府的税收、缓解了就业压力、繁荣了城乡经济、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我援建的坦赞铁路、毛里塔尼亚友谊港、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项目,已成为受援国的水陆交通中枢之一。援建的埃及国际会议中心、加蓬议会大厦、孟加拉5座大桥、圣卢西亚体育场等大型项目,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我国对受援国真诚的、无私的、无条件的援助,增进了彼此间的友谊,一大批受援国已成为我国“全天候”的朋友。

  (七)加入世贸组织应对工作取得成效,增强了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能力

  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是通过把世贸组织规则转化为我国法律法规来实现的。自1999年底到2003年底,国务院近30个部门共清理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法律14件,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38件、废止12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及废止部门规章等1000多件。国务院还全面清理和规范了行政审批,在65个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清理出来的3948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1195项,改变管理方式82项。通过清理、修订和新颁布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服务贸易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统一、透明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我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得到的利益日益增多。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国享有多边、稳定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目前,美国已通过了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议案,欧盟等世贸组织成员也逐步取消了对我国的歧视性贸易限制,单在纺织品领域,美、欧等成员就取消了87个类别、金额为40亿美元的配额限制,我国整体贸易环境明显改善。作为新成员,我国已全面参加各项议题谈判,在农业、非农产品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谈判中,充分阐述我国主张,维护了我国利益。通过与世贸组织申请加入方的市场准入谈判,改善这些国家对我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通过参与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利用多边机制解决双边贸易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新一轮谈判中,我同发展中成员密切合作,增强了发展中成员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

  应对贸易摩擦取得积极成效。应对手段日益丰富,过去以政府间交涉为主,现在更多的依靠企业自身的积极应诉,同时还可综合运用各种反制手段,也可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美国钢铁201保障措施案中,我国第一次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抗辩,获得胜诉,争取到在33小类产品中,17类以无损害结案。目前,我国企业应诉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2003年我国对来自美、日、欧案件的应诉率达到80%,分别比1978年和1990年提高了3倍和1倍。随着应诉率提高,我国被判胜诉的案件越来越多,不仅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外对我滥用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势头。

  (八)多双边经贸关系和区域经济合作全面发展,营造了有利于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继续发展。2003年,我与美、日、欧三大经济体的贸易规模全部突破1000亿美元。美国是我第二大贸易伙伴,最大的商品出口市场以及高新技术和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国。我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品在美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办公自动化及数据处理设备、电力机械、光学仪器、电信及录音设备等新兴优势产品出口增长很快,在美市场占有率列前两位。日本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地,欧盟为中国第一大技术来源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引资来源地。中美、中日、中欧经贸关系继续发展,给双方带来了很大的实际利益,促进了我与大国关系的稳定发展。

  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在我国前10大贸易伙伴中,周边国家和地区占了7个。我国对外贸易的50%以上发生在周边地区,吸收外资的70%来自周边地区,周边地区也是我国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的重要市场。近年来,我国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合作迅速发展,营造了更加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

  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2003年内地与港澳的贸易额 888.8亿美元,实际吸收港澳投资达到181亿美元。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的发展,为港澳平稳过渡、主权顺利回归、保持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岸经济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台湾省是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引资来源地,大陆是台湾省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深了台胞对祖国大陆的了解,对推动两岸“三通”,促进和平统一大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我国已连续12次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并于2001年在中国成功举办了APEC中国年活动;启动了上海合作组织贸易投资便利化谈判;2002年,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3年,先后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3年,签署了第一个双边优惠贸易安排即《中国-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2004年,我国还相继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启动了自由贸易区谈判,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有侧重的区域经济合作格局。

  55年商务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55年来我国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靠的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和发展战略的正确指引;靠的是商务战线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靠的是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奋斗。55年来的实践,加深了我们对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认识,为今后商务事业加快发展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我国商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我们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发展自己,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我们抓住了国际上以轻纺产品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历史机遇,以兴办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地区为战略选择,以珠江三角洲为龙头,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极大地带动了珠江三角洲等区域经济快速崛起,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20世纪90年代,我国抓住国际产业特别是IT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难得机遇,以开发浦东为新举措,以促进机电产业和IT产业发展为重点,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加速发展,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际竞争力迅速增强。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中央制订了积极扩大内需和千方百计扩大出口的方针,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成功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55年的实践证明,只有把发展作为商务工作的主题,才能在商务事业自身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把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商务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商务事业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恒久的发展动力。

  第二,必须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的今天,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各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要。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诸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闭关锁国。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西方国家对我政治和经济封锁,我们不具备全面对外开放的条件。当时对外经贸往来主要面向苏联、东欧国家,中苏关系恶化后,对他们的开放也停止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极“左”思潮泛滥,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往往被扣上崇洋媚外、里通外国的帽子,当时的对外关系又回到了基本封闭状态。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国自己的实践和别国的实践都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

  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党都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对外开放,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更是与时俱进地扩大对外开放。当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政治、经济制裁的时候,当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社会主义事业面临严峻挑战的时候,当社会上对吸收外资、开放市场出现争议的时候,当遇到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时候,党中央都明确指出,要继续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中央的正确决策和部署,在关键时刻统一了思想,排除了干扰,抓住了机遇,确保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航船不断破浪前进。

  历史的事实已充分证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没有对外开放,我国国民经济和商务事业都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任何时候都要靠自己搞建设,必须始终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发展的根本点,必须把立足国内、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同时又必须打开大门,学会充分利用外部条件搞建设,大胆吸收和利用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不断丰富对外开放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这样就能不断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第三,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

  改革是我国商务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个体制在很长时期内制约了内外贸事业的发展,束缚着生产力的解放,影响着对外开放的进程。80年代,通过推行政企分开,放开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90年代初,通过实行股份制、“改、转、租、包、卖、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大大提高了内外贸企业的经营效率;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面临的诸多问题迎刃而解,对外开放进程大大加快。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逐步放开进出口经营权,已经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宏观调控体系,内外贸发展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雄辩地证明,我国内外贸流通体制的每一次重大改革,都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推动了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对外开放进程。如果没有改革的不断深化,就不会有今天我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和商务事业的巨大成就。必须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要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内外贸的一体化进程;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世贸组织规则相符的涉外经济法律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形成有利于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

  第四,必须坚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政府和市场在调节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左右手”的作用,两只手必须按照经济规律明确分工,紧密配合,经济才会健康平稳运行。长期以来,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购销计划统一安排,重要商品统一调拨,商品价格统一制定,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发挥。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改革商品购销体制,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市场机制逐渐成为推动商品市场运转的主要力量,国内市场日益繁荣。

  55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商品的天性是自由流通,要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局面,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在实现商品自由流通和商业企业自主经营的过程中,既要防止用计划和行政手段安排一切,形成死滞僵化,也要防止放任自流,导致混乱无序。政府对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流通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统筹、协调、服务、监督,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宽松透明的市场环境。要不断健全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发展各类商品流通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对石油、粮食、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要实行国家储备制度。

  第五,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把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

  统筹兼顾,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历史经验,也是商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矛盾,这是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实践基础上,根据新阶段国内与国际环境的客观要求提出的指导原则,对商务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早在198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这段话深刻揭示了对外开放与统筹区域发展的关系。现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第一个大局基本实现;但中西部地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还比较慢,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和吸收外资占全国的比重还比较低,维护第二个大局是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如果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不能提高,全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就要大打折扣。今后应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步伐,努力发展具有西部特色的对外贸易;应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扩大老工业基地的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资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制和不良资产处置,推动东北地区加强同周边国家的合作;同时还应大力推动环渤海地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以充分吸纳新一轮产业转移加快自身结构调整和重组为主要途径,以发展自由贸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为突破口,形成各具特色的京津冀、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三大国际制造和服务外包基地,使其成为与长三角、珠三角并驾齐驱的第三个龙头。

  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城乡市场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很突出。2003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是农村居民的3.4倍,2004年上半年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仅增长9.1%,比城市增幅低5.6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我国2/3的消费者都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市场的繁荣,就没有全国市场的持续繁荣。

  第六,必须坚持着眼于国际国内的大局,切实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安全

  一个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不仅有经济方面的激烈斗争,也有政治方面的严峻较量。我国从“复关”到加入世贸组织,之所以经历了15年的时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长期阻挠,政治斗争尖锐复杂。针对西方国家在谈判中的高要价,江泽民同志在1993年就阐明了我国处理“复关”问题的三条原则:一是关贸总协定没有中国的参加是不完整的;二是中国要参加毫无疑问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参加的;三是中国的参加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为原则的。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我们在原则问题上从不妥协和让步,从不接受超过我国经济承受能力的要价,同时注意掌握谈判策略,终于打掉了美国等国家苛刻无理的要求,维护了我国的根本利益,实现了“双赢”。

  我国一向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没有根本改变,遏制中国崛起的各种图谋从未间断。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外部因素的影响将会明显增大,面临的经济风险也会显著增加。为此,商务工作必须讲政治,讲大局,把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当作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注重在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回首55年我国商务事业的发展历程,我们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面对新世纪的艰巨任务,展望新世纪的宏伟目标,我们充满必胜的信心和力量。我们深知,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但只要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我国商务事业就一定能再创辉煌,就一定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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